广东将从四方面推动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00:00 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来源:

新华网香港6月1日电(记者苏晓)广东省省长黄华华1日在港表示,广东将从4方面抓好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推动落实好“框架协议”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粤港紧密合作的头等大事。

黄华华当日出席在港举办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宣讲会时表示,粤港两地在北京签署的“框架协议”揭开了两地紧密合作的新篇章。“框架协议”内容相当丰富,涵盖了两地经济、社会、民生等合作领域,提出很多具体政策、措施和项目,特别是在金融、医疗、教育培训、交通、口岸通关、环保、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8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明确了“先行先试”的优势,将对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黄华华表示,广东将从4方面抓好落实“框架协议”,包括落实2010年重点工作;争取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抓好9大关键合作领域;推进3个重点区域合作等。

黄华华表示,为推进“框架协议”的实施,粤港双方已经确定了2010年的重点工作。对此,要抓紧落实,特别是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及科技创新、国际化营商环境、优质生活圈、人力教育等6方面的合作项目,务求今年内取得成效。

他表示,粤港双方将共同争取把“框架协议”的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力争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对粤港澳区域发展有更清晰的定位和描述,这将为粤港合作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黄华华表示,争取1到2年内在金融、教育培训、医疗、基础设施、通关和便利往来、区域合作规划、制造业及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等9大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黄华华表示,要加强深圳前海地区、深港河套地区、广州南沙等粤港合作重点区域的体制机制创新,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以点带面提升合作水平。同时注重发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重点城市的作用。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宣讲会由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香港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和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协办,来自香港特区政府、广东省政府以及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及社会各界的超过160位人士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