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落户广外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00:00 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来源:

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落户广外

2010年12月1日上午,“区域合作与软法”研讨会暨我校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北校区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先生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前,在校行政楼一楼贵宾厅,隋广军书记向罗豪才主席介绍了学校以及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情况,罗主席对我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以及法学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隋广军向罗豪才介绍我校情况

本次会议有来自全国公法学界和实务部门的8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我校党委书记隋广军,副校长顾也力、石佑启,研究生处处长曾用强、副处长袁泉,科研处处长李青、副处长阳爱民,法学院院长蔡镇顺、副院长龙著华、黄丽萍及法学院的部分教师也出席了会议。

石佑启主持了开幕式。会上,罗豪才和隋广军为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会议现场

大会伊始,隋广军诚挚欢迎与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致辞中他提到,2009年我校组建了“两院两基地”,凭借国际化特色鲜明这一优势,为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国际战略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工作得到了高度评价。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为我校法学人才提高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将进一步推进我校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我校也将抓住区域合作与软法研讨会这次学习交流的机会,集中力量提高我校法学院在社会的影响力和贡献力。

隋广军肯定了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的作用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充寒以“广佛同城化”为例子,强调司法协作的重要性,提出司法机关应为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提供有力而优质的司法保障。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茂林教授对我校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衷心祝贺,并认为,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意义重大,能为依法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刘恒高度评价了广外“在一个特殊的时期、一个特殊的地点做了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特殊的时期指的是改革开放30年来区域一体化逐步成为时代的需求;特殊的地点指的是广州市处于广东省的中心位置;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则指广外打破传统,从区域一体化这一特定的视角,聚结力量、融合多学科资源建立法治研究中心,其发展前景是不可估量的。

罗豪才和隋广军为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又讯 区域合作与软法研讨会在揭牌后举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宪法和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从区域合作的类型、区域合作中软法的表现形式、软法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等方面阐明了区域合作与软法治理的意义,提出加强区域合作机制的系统化、规范化的要求。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的陈俊教授在发言中阐述了长三角区域合作的价值取向,介绍了国内外优秀的区域合作经验,强调各地应加强立法协调,加快区域一体化的进程。

研讨会上,众论区域合作

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春生介绍了珠三角区域一体化中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提出推进区域合作应建立健全法制保障体制,主要包括: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以及建立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等。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叶必丰教授高度肯定了成立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的意义,提出我们应积极学习罗豪才主席的创新精神,发展面向现实和适应时代需求的研究。谈及对软法的认识时,他认同并倡导重视区域协议在实现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并认为,区域合作中极为重要的问题是利益配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