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2014年学术年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行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30日 00:00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 来源: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2014年学术年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行

2014年5月17日上午,由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2014年学术年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行。来自广东省各大高校、研究院所和实务部门的5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年会。

会议由广东省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最新教授主持。广东省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致欢迎辞。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作重要讲话。

石佑启副校长首先欢迎全体与会来宾,表示作为研究会的秘书处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近年来充分利用“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和“广东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这两个平台,积极联系立法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促进了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提升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水平、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建设法治广东贡献了力量。

薛晓光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中央和广东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立法工作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地方立法又是法治广东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地方立法学研究会自去年成立以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区域立法提供了丰富强大的智库支持。希望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继续努力,更好地适应我省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用好中央赋予广东“科学发展、先试先行”的优厚政策,为全国创造有益的先进经验,为促进我省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和法治化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推进地方立法,促进区域法治”。主题研讨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蔡振顺教授主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世豹教授、广东警官学院马建文教授和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银华教授分别就《论授予较大市完整立法权》、《地方立法对公安机关增设职权应审慎》和《国家治理中的助推型国家立法》依次做了相关主题的发言。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汕头市法制局局长孙良胜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解君就上述主题发言做出精彩点评,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第二阶段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杨建广教授主持,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书记陈伟斌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叶卫平教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法治研究所黄涛涛副处长分别就《我国地方立法的困境与出路》、《产业政策评估制度初论》和《暂时调整实施法律法理研究》做了相关主题的发言。广东省韶关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陈军教授、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朱海波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胡充寒教授就上述主题发言做出精彩点评。在自由发言环节,与会的专家、学者及立法工作者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

会议最后由广东省地方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华南理工大学吴家清教授作总结。吴家清教授指出,本次研讨会规格较高、针对性强、效果良好,研讨会主题也契合了时代需求,与会专家学者紧密结合国内外地方立法与区域法治的发展和趋势,围绕相关领域热点、难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颇具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积极适应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法治广东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