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3日 00:00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 来源:

湖广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

2011年年会会议综述

由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主办,中山大学行政研究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湖广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于2011年8月19日至21日在广东韶关荷花园酒店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法治”,来自湖广两省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共六十余人参加本次活动并提交了学术论文。

开幕式由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主持。承办地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波主任首先致辞,他对参会代表表示欢迎,并对本次会议的主题、选址、论文质量以及两省联合召开年会的模式给予高度肯定,希望两地专家学者借助这种交流形式更好地开展学术互动和研究。随后,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对上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恒教授首先阐述了本次会议的举办意义和选题目的,并对过去一年来广东省行政法学界的重大事件进行了回顾。刘恒教授指出,年会主题确定为“区域一体化与行政法治”是对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出现的地方割据问题的积极回应,是一个新颖、重要、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主题。在过去一年里,广东行政法学界成果丰硕,比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立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广州大学成立公法研究中心、《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获得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三个重大事件。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方世荣教授也总结了湖北省过去一年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进展,并对继续办好两省年会提出了自己的期望和意见。最后,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林碧青和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陈志伟分别代表两省法学会致辞。

会议第一单元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理论”,由湖北民族学院院长戴小明教授主持。首先,石佑启教授作了题为《论区域经济一体区域合作与软法治理》的主题发言,他阐述了区域合作的背景、价值、如何运用软法促进、规制区域合作等相关理论,特别对近年学界的研究热点——软法理论的定义、种类、运行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曹海晶教授以“区域经济发展与行政垄断的规制”为题作了主题发言。曹教授认为,影响经济区域发展的因素之一是行政垄断,而行政垄断的核心是利益问题。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从《反垄断法》的立法完善、执法机构改革、公诉制度、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完善、执法意识形态的转变等方面规制行政垄断。紧接着,湖北民族学院司马俊莲教授介绍了其新近的研究成果“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的机制创新”。她从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特点、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的难点、发展武陵山经济区域的三个重点进行分析,重点论证了加强区域行政协调、区域发展规划、区域立法协调等三个创新点,将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建设机制与构想清晰明确地加以呈现。最后,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副科长谭艳军以“法治意识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定位探讨”为题发言。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朱孔武教授、湖北省法制办法治研究中心傅立主任、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申来津教授进行了点评,他们围绕“软法如何解决政府与社会的问题”、“区域垄断与行政垄断的关系”、“实务中软法的构建与硬法的配合”、“如何进行利益的疏导和分配”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产生了思想火花的碰撞。

会议第二单位是“区域一体化中的法制与公众参与问题”,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刘跃南局长主持。首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银华副教授和硕士研究生王湖阐述了其共同撰写的《区域行政规划编制程序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一文。他们认为必须从区域规划编制的模式、公众参与的时间段、构建梯级协调参与制度、公众参与的组织化等制度的构建来加以完善和解决区域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接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朱最新教授做了“珠三角一体化政策之法律化研究”的主题发言。朱教授以珠三角一体化系列政策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政策法律化的条件与可行性,特别对一体化协议的类型、合法性与稳定性、上升为法律的启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条理清晰的构想介绍。暨南大学法学院高轩副教授以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背景,分析了跨区域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效力的法治基础。他反驳了“公众参与的效力是一个实效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的普遍观点,认为公众参与是一个法律问题,有无实效必须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法律加以调整。最后,来自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的夏云娇副教授介绍了其论文《美国州际协定机制对我国行政协议完善的借鉴意义》的内容,她从比较法的角度,对美国的州际协议与我国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并对其中可供我国借鉴的制度加以分析和总结。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杨勇萍副教授和来自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刘道筠副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人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会议第三单元是“区域一体化的实践问题”,主持人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伍劲松教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涂清林副处长首先以“区域立法新探索”为题作了主题发言。他对区域规划的定义、区域协议的运行方式、区域规划的原则、保障机制、法律转化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着重对去年《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保障条例》的立法过程做了详细的回顾和说明。来自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讲师户护锋博士同样参与了《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保障条例》的草案起草,他首先先介绍了去年参与该条例制定的过程,并对“珠三角一体化过程中组织协调机制之构建”这一主题从共同立法的主体、权限、形式、内容和纠纷解决模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接着,三峡大学法学院曾鹏博士以“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合作行政”为题发言。他认为,行政区行政模式的固有缺陷无法解决各种跨境问题,因此必须向经济区合作模式转变,但这不代表用区域合作行政模式完全取代行政区行政模式,而是要两者相互配合、各显神通、相得益彰。最后,十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科的龚华香同志介绍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问题探析——以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视角》一文,她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概况、面临的立法问题以及立法困境的应对措施等问题作了详细的阐述。来自湖北民主学院副教授汪燕博士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陈咏梅副教授对上述主题发言作了精彩的点评。

会议的最后由石佑启教授主持闭幕式。他总结了本次会议的内容与成果,并指出这种湖广联合模式是一种创新,而以这种联合模式来讨论区域合作问题更是新上加新,必须不断推进这种联合召开年会的模式,为学术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大的舞台。石教授还代表两省行政法研究会感谢广东省人大、广东省高院和两省法学会等有关单位对本次年会的大力支持。最后,石佑启教授即兴赋诗一首,表达了对本次会议顺利召开的喜悦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期许:

去年畅游腾龙洞,

今年又攀丹霞山。

试问明年何处去,

寄情三峡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