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教育2016年学术年会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16:23 作者: 编辑:李慧 审核: 来源:

本网讯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为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4月23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广东省本科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高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2016年学术年会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研讨会在我校行政楼国际会议厅举行。会议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胡充寒主持。

                           

年会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我校党委副书记、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本科高校法学教指委主任委员石佑启,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郑文,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广东省本科高校法学教指委委员、广东省各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袁泉、教务处处长袁长青、科研处副处长潘相宇等。来自省内27所高校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石佑启分析法学教育现状

“当前,法学教育机遇与挑战并存。”石佑启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和社会对法治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分析了法学教育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困境,提出应按照“控制数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坚持法治人才培养的职业化导向,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大力培养国际化法治人才。石佑启指出法学教育改革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应结合“法学教育的宗旨、内容与方法等”系统推进,并强调广东法学教育应当有紧迫感、责任感及忧患意识,应形成合力、精准发力、不懈努力,要科学定位、理清思路、找准路径,实施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特色发展,避免千校一面,破解发展瓶颈,有效提升广东法学教育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郑文分析法学教育改革要点

“社会不是不要法治人才,而是要的人没有。”郑文尖锐地指出企业、政府等单位对法治人才的需求旺盛,但法治人才培养的模式单一,出现了供需的结构性失衡。因此,法学教育亟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各高校必须找准定位,加强培养院系与相关部门之间紧密合作和联合培养,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提高法学教育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薛晓光提出要把建设高素质专家和教师队伍作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核心,深入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多样化机制,完善与国外院校交流、联合培养等项目,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拓展法治人才国际化视野,抓紧培养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涉外法治人才。

大会主题研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围绕“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由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杜承铭和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任强主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世豹、我校法学院副院长王荣珍等四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演讲,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邵维国和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进行了精彩点评。第二阶段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展开,由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怀效峰和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任张长龙主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建鹏等四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演讲,韶关学院法学院院长韩登池和我校法学院教授黄丽萍作了精彩点评。

                           

                           

夏蔚和黄亚英为大会作总结发言

在闭幕式中,广东警官学院副校长夏蔚和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为大会作总结发言。夏蔚用“新颖、面广、高效、深入、活跃”五词来形容本次会议,指出本次会议以三会合一的形式,引起了众多专家学者的兴趣,会议安排科学合理,议程紧凑,气氛活跃,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各高校在法学专业的建设会更上一层楼,广东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会蒸蒸日上。黄亚英用“高兴、高端和高效”(“三高”)来概括自己对本次会议的感受,他说各位与会代表参与的热情高,研讨会的层次高,会议的效率高,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会议。

最后,大会为优秀论文获得者进行颁奖。

                           

石佑启为一等奖获得者颁奖

本次大会由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和广东省本科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并得到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等单位的支持。

                           

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