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7:51 作者: 编辑:晏婧 审核: 来源:

   

115日,由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和法学院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北校区第九教学楼(MBA教育中心)丝纺讲堂举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波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阳爱民教授以及来自广东省各大高校、研究院所、实务部门以及我校区域一体化法法治研究中心、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年会

会议现场

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最新教授主持。阳爱民校长简要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和对地方立法研究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他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随着地方立法权的扩大,广东省也迎来了地方立法的高潮,应加大对地方立法研究工作的力度,广聚人才,促进地方立法研究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阳爱民致辞

王波主任代表广东省法学会在致辞中表示,自广东省地方立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紧扣地方立法前沿热点,发挥优势,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研究工作,成为我省地方立法研究的重要交流平台,对地方立法研究工作起到引领和指导的作用。他指出,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立法研究工作应明确方向,紧扣实际,服务大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优势,打造广东地方立法研究新高地。

 

王波讲话

随后,大会聚焦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立法创新与发展,分两阶段进行主题研讨会。第一阶段研讨会的主题是地方立法制度创新的理论探讨,由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联合主持。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广东警官学院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所长马建文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滕宏庆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讲师黄喆博士、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赵竹茵博士分别就《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循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政府规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广州市现行政府规章为分析对象》《论我国地方立法后质量评估的程序性重构》《论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的良性互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路径研究——以地方立法为切入点》做了相关主题发言。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朱海波、我校法学院教授谈萧就上述主题发言做出点评并提出意见。

第二阶段由我校法学院教授杨桦主持,专家学者围绕地方立法发展的实践探索作主题发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潘高峰副教授、广州市人民政府政研室张健一博士、佛山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刘高林博士、河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李鹏章主任分别就2015年度中国地方立法评析》《交往视角下的立法听证》《地方立法协调初探》《地方立法咨询专家遴选程序及聘请机构模式选择思考》作主题发言。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李毅博士、五邑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继远教授作出精彩点评,并与各位专家学者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教授对年会进行总结。他指出,本次主题研讨会有三大特点:一是短小精悍,以点带面;二是主题发言者站在方法论的角度对地方立法研究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刻探讨;三是与会人员都秉持一份浓厚的家国情怀对地方立法进行了理性探讨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他强调,在地方立法进程中应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加强对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的研究探讨。

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