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00:00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 来源:

粤法会函〔2013〕 号

关于推荐“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

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的函

为了加强地方立法学的理论研究,并为推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智力支持,广东省法学会决定在今年6月上旬成立“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下称研究会),并同时召开第一次学术研讨会。请贵单位予以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贵单位按照以下条件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每一个单位推荐1-2人)

1、具有一定立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

2、讲师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或法学博士。

(二)常务理事候选人条件(每一个单位推荐1-2人)

1、具备较高的立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领导职务。

(三)副会长候选人条件(每一个单位推荐1人)

1、具有丰富的地方立法经验或深厚的立法学理论研究水平以及很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具有教授职称的法学院院长(或研究机构负责人),或正处以上领导职务。

二、研究会研讨主题为:“区域合作背景下地方立法与软法研究”。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围绕这一主题撰写相关论文,并最迟在今年5月20日前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朱最新教授

E-MAILbeijing8818@qq.com

三、请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最迟在今年4月30日前,将所附《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候选人推荐表》分别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以交换方式报给联系人

联系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朱最新教授

四、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研讨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我会将另行通知。

附:《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顾问候选人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广东省法学会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