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8:47 作者: 编辑:晏婧 审核: 来源: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高校自主办学综合改革精神,更好地发挥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功能,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现启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批次校级科研项目资助以下六类:重大培育项目、特色创新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学术精品翻译项目、外教研究专项项目等。

二、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重大培育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培育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项目组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申报领域须符合学校重点研究方向。 

2.资助对象: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在校在编人员,有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经历,能够组织一支研究方向一致、成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主持过各级各类重大项目(含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现任副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负责人、校级基地负责人不得申请。 

3.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4.研究周期:3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组项目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 

(二)特色创新项目

1.实施目的:支持学校科研骨干在特色领域方向开展科学研究,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2.资助对象:特色创新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在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止申报201711)。已有在研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 

3.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或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一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 

(三)青年项目

1.实施目的:重点支持有潜力的青年研究人员,提升其科学研究能力。 

2.资助对象: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40岁(含)以下(截止申报201711),副高(含)以下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尚未主持过国家、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的人员。 

3.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立项,或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三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 

(四)后期资助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鼓励教师产出优秀学术著作,培育国家社科、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等高层次项目和国家社科优秀成果文库成果。 

2.资助对象: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 

3.资助额度:35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国家社科或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或者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或者研究成果在学校规定的一级出版社出版。 

(五)学术精品翻译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培育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发扬学校学科优势,鼓励教师选取精品学术著作,作为外译成果推广;鼓励教师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外文学术著作,或将国外精品学术著作在国内二级以上出版社翻译出版。 

2.资助对象: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或翻译能力。 

3.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或者研究成果在学校规定的一级出版社出版。 

(六)外教研究专项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充分发挥在我校工作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鼓励其在特色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提升科学研究能力。 

2.资助对象:全校在岗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 

3.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三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三、立项原则以及评审程序

本次校级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的原则。项目立项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发文,立项合同签订等程序。

四、项目申请规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1个类型项目。

(二)在研学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各类别项目。

(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各类别项目。

(四)校领导不得申报此次各类别项目。

(五)此次重大培育项目和特色创新项目原则上在选题指南下申报,不能自行命题,亦不能改变研究方向。

五、项目申报程序

本次校级项目采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申请人由学校主页导航条“数字广外”,登录后点击“科研管理”-“项目申报”,进入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后,选择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提交项目申请书至申报系统。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二级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日期为710日星期一下午5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审核功能。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线认真审核,科研处将在项目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二级单位审核情况。

(三)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版项目申请书需与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申请书保持一致,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加盖部门公章,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北校区行政楼423室或南校区行政楼328室(710日上班时间)。

五、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710日星期一下午5点。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710日星期一下午5点。

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积极发动老师进行申报,按时完成审核和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36207045

附件: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761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高校自主办学综合改革精神,更好地发挥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功能,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现启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批次校级科研项目资助以下六类:重大培育项目、特色创新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学术精品翻译项目、外教研究专项项目等。

二、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重大培育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培育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项目组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申报领域须符合学校重点研究方向。 

2.资助对象: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在校在编人员,有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经历,能够组织一支研究方向一致、成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主持过各级各类重大项目(含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现任副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负责人、校级基地负责人不得申请。 

3.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4.研究周期:3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组项目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 

(二)特色创新项目

1.实施目的:支持学校科研骨干在特色领域方向开展科学研究,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2.资助对象:特色创新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在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止申报201711)。已有在研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 

3.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或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一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 

(三)青年项目

1.实施目的:重点支持有潜力的青年研究人员,提升其科学研究能力。 

2.资助对象: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40岁(含)以下(截止申报201711),副高(含)以下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尚未主持过国家、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的人员。 

3.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立项,或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三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 

(四)后期资助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鼓励教师产出优秀学术著作,培育国家社科、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等高层次项目和国家社科优秀成果文库成果。 

2.资助对象: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 

3.资助额度:35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国家社科或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或者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或者研究成果在学校规定的一级出版社出版。 

(五)学术精品翻译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培育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发扬学校学科优势,鼓励教师选取精品学术著作,作为外译成果推广;鼓励教师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外文学术著作,或将国外精品学术著作在国内二级以上出版社翻译出版。 

2.资助对象: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或翻译能力。 

3.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以项目为依托,项目负责人获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或者研究成果在学校规定的一级出版社出版。 

(六)外教研究专项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充分发挥在我校工作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鼓励其在特色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提升科学研究能力。 

2.资助对象:全校在岗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 

3.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项。 

4.资助周期:2年。 

5.免予鉴定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三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三、立项原则以及评审程序

本次校级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的原则。项目立项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发文,立项合同签订等程序。

四、项目申请规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1个类型项目。

(二)在研学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各类别项目。

(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各类别项目。

(四)校领导不得申报此次各类别项目。

(五)此次重大培育项目和特色创新项目原则上在选题指南下申报,不能自行命题,亦不能改变研究方向。

五、项目申报程序

本次校级项目采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申请人由学校主页导航条“数字广外”,登录后点击“科研管理”-“项目申报”,进入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后,选择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提交项目申请书至申报系统。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二级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日期为710日星期一下午5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审核功能。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线认真审核,科研处将在项目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二级单位审核情况。

(三)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版项目申请书需与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申请书保持一致,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加盖部门公章,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北校区行政楼423室或南校区行政楼328室(710日上班时间)。

五、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710日星期一下午5点。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710日星期一下午5点。

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积极发动老师进行申报,按时完成审核和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36207045

附件: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