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持续推进企业部门降杠杆,加快建立健全破产制度,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开展相关领域关键性、核心性问题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研究课题应紧密围绕企业部门降杠杆、企业和个人破产制度建设、僵尸企业处置等内容展开,研究题目自拟。选题方向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1.降杠杆中混合权益性金融工具使用相关问题研究
本研究需围绕混合权益工具股债性质认定标准、在降低非金融企业杠杆率方面的作用,适用企业范围,使用规则等方面开展研究,提出降杠杆中使用混合权益性金融工具的总体思路、制度框架以及具体措施,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2.破产税收政策问题研究
本研究需对我国破产税收政策进行分析评介,梳理破产实务中存在的各类税收问题,并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提出完善破产税收政策的建议和意见,为《企业破产法》等修订提供参考。
3.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问题研究
本研究需围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对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个人在不得恶意逃废债的前提下进行债务重组提供制度保障,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问题等问题,研究提出总体框架、主要条款和相应解释,为起草个人破产法律法规提供依据和参考。
4.僵尸企业出清的国际经验
本研究需深入研究日本、欧洲等国推动僵尸企业出清的相关政策与制度框架,包括但不限于僵尸企业出清的总体政策框架,僵尸企业的识别认定,政府组织协调方式,僵尸企业债务资产处置政策等,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可借鉴的经验和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投标。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通过邮政系统(EMS)寄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panhy@mail.ndrc.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每个课题拟遴选出两个申报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财金司子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在2019年12月3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请申请人于2019年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申报联系人信箱。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联系人:赵德强,电话:36207045,材料报送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