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5:12 作者: 编辑: 审核: 来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1课题招标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面向全校公开招标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招标指南

1.党内法规研究

2.地方立法研究

3.区域法治研究

二、招标课题说明

1.本次招标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资助,共9项,均面向校内公开招标,题目围绕课题指南自拟。

2.申报受理范围: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且不存在学校禁止性规定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相关研究人员都可以申报。

3.申报者条件: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4.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选题,且不应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选题,申报者原则上须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结项成果不得同时作为校内其他项目结项使用,但可以作为省部级以上项目的成果使用。

三、课题研究期限及资助经费标准

1.课题研究期限:本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资助经费标准:重点课题5万,一般课题3万元,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的50%经费。

四、课题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符合下列要求,且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即视为结项:

一般课题在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含集刊)(详见附件2)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重点课题在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含集刊)(详见附件2)上发表学术论文3

说明:

1)研究报告获得省级以上(不含副省级)领导正面批示的,可认定为发表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

2)在学校认定的二类A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认定为发表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

3)在学校认定的特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认定为发表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学术论文2篇。

2.研究成果均必须标注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或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资助及本课题名称。

3.项目申请中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签订项目研究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研究。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招标课题管理将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的预算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外校〔201755号)中的校级项目规定执行。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4.获准立项后未按照规定结项,或获准立项后被撤销立项的,该项目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5.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6.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课题申请方式和时间安排

1.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区域法治研究院研究课题申请书》。

2.本招标课题申报至20213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箱:qyythgdufs@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项目名称)。申请书纸质版,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一式2,提交地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八教学楼613办公室;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人:晏婧 ;联系电话:020-36635583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申请书》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