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换届选举暨2012年年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顺利召开
2012年10月27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换届选举暨2012年年会(以下简称“会议”)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国际会议厅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以及来自广东省内兄弟院校的6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盛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 石佑启教授致欢迎辞
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瑞光先生致辞
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 薛晓光先生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本次会议选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石佑启教授为新一届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卓兰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镇顺教授、华农大政法学院副院长陈亚平副教授、广州大学校长助理邓成明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教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何斌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房文翠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李伯侨教授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忠明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处处长袁泉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副院长于风政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任吴国平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朱最新教授为副会长(以拼音为序)的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理事会聘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吴家清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刘恒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广州大学副校长董嗥教授、广东商学院副院长杜承铭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杨解君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彭文浩(英国籍)院长为学会顾问;聘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朱最新教授为秘书长,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朱孔武教授、广东省委党校朱海波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刘小勇教授为副秘书长。
本次年会主题是“社会转型与法学教育的变革”,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吴家清教授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处处长袁泉教授以《关于当前法硕研究生教育的几点思考》为题,从我国法硕研究生教育的现状谈起,分析了当前法硕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华南农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陈亚平教授以《社会转型中的国际法学教育转型》为题,就我国现行国际法学教育的格局与挑战,阐述了国际法学教育模式、理念和方法的革新。广东省委党校朱海波教授以《论法治政府建设视域下的公务员法律培训》为题,着重强调了公务员法制培训对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性,并对公务员法律培训的路径从实践到理论进行多视角的研究和探讨。广东商学院副院长杜承铭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杨解君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于风政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第二阶段由广州大学校长助理邓成明教授主持,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任吴国平教授以《高校法学教育研讨式教学法探析》为题,分别从法学教育探讨式教学法的必要性、方法与步骤、应遵循的原则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伍劲松教授以《PBL教学模式在法学诊所课程改革中的实践研究》为题,从PBL教学模式(问题本位学习)的科学含义出发,系统回顾了PBL教学模式的历史,对PBL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全面梳理,对PBL教学中的师生定位和案件问题设计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山大学刘诚教授以《在职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之间——法学本科教育的一个初步思考》为题,深刻反省了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价值取向问题。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在进行法律职业教育之外,还应该大力提倡大学通识教育,把阅读、写作和口头表达等修辞训练作为必要补充。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立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李伯侨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最后,新当选的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我校副校长石佑启教授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说,本次年会举办之时,正是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之时,法学教育面临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严重考验,如何在新形势下转变法学教育理念、创新法学教育模式、改进法学教学方式、提升法学教育水平成为法学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次年会的成功举办,为研究和探讨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得到了同行业者的积极响应,收到了超出预期的成效,接下来的工作是要凝练本次年会的研究成果予以出版以扩大影响,为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的法学教育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自此,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换届选举暨2012年年会顺利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