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最新教授获首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为加快广东省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法学、法律界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建设法治广东、和谐广东、幸福广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法治精神和扩大法学家的社会影响,经省委政法委批准,广东省法学会近期在全省法学、法律界组织开展了首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评委们由我省著名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部门代表组成。中国法学会应邀推荐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为评委并担任评选监督人。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和省法学会会批准,决定授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教授王学成,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任强,广州大学副校长、研究员董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教授谭玲(女),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葛洪义,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朱永平,广东商学院副院长杜承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最新,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谢群,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崔卓兰(女)等为首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颁奖仪式将在省法学会七届三次理事(扩大)会上进行。
附首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简介
王学成,男,1962年6月生,教授,法学博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先后独著、合著或者主编《民事检察制度研究》、《职务犯罪要论》等专业学术著作10余部,在《法律科学》等专业刊物发表文章100余篇。有12项成果分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任强,男,1970年11月生,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和《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知识、信仰与超越》、《法度与理念》等专著,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多项课题,成果获广东省政府一等奖和司法部二等奖等,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董皞,男,1956年9月生,研究员,法学博士。广州大学副校长、教授。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著作有《司法解释论》、《中国判例解释构建之路》等三十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一般课题三个及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课题一个。相继获广东法学、广州市、广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
谭玲,女,1963年5月生,法学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长期从事民商事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出版《质量侵权责任研究》、《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等专著、教材30余部,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得部省级奖项6项,厅局级、专业学会各类奖项30余项,曾获首届“广州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和“广东省优秀法律工作者”称号。
葛洪义,男,1960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全国率先提出法学研究必须区分“法律价值研究与实证研究”,对法理学的理论创新发展及中国地方法制发展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曾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中国法学会等单位举办的“双百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优秀宣讲奖”。代表作有《法与实践理性》等专著和论文近百篇。
杜承铭,男,1966年11月生,广东商学院教授,副校长,法学博士,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兼任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专家委员会委员;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60篇;出版著作7部,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项目15项;获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
朱永平,男,1962年7月出生,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会长。突出学术成果:《朱律师讲合同法》、《朱律师讲经济犯罪》、《法庭辩论实录》、《律师办案思路与技巧》、《新编律师学》、《证券法实务全书》;在主流媒体报刊发表法学评论文章130多篇;电视法律法学评论《一周睇法》特辑。
朱最新,男,1968年5月生,法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等社会职务。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涉外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宪政视域下的行政权研究》、《宪法学》等法学著作、教材10余部,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等20余项课题,获各种奖励10余项。
朱谢群,男,1969年6月出生,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被鉴定为优秀;出版专著《创新性智力成果与知识产权》、《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实施的法律问题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独立获得三项省部级奖。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骨干研究人员和《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2010年)》主要起草人之一,在知识产权研究中做出重要贡献。
崔卓兰,女,1953年9月12日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兼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等。率先开展对行政程序研究,首倡“非强制行政”管理方式,提出行政权自我规范的“行政自制”理论,有关立法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效显著。著有《行政程序法原理》及发表论文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