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俊,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扬应邀莅临我校,并为法律硕士研究生举行“法制前沿若干问题”的讲座,讲座在第六教学楼黄华讲堂举行。我校石佑启副校长、法学院常廷彬、叶昌富、朱最新、宁少媛等老师出席了讲座。
陈俊教授讲学
首先,由陈俊教授就区域合作一体化中的法治协调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当前,区域协作一体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以经济协作为核心的区域协作,能够有效整合区域内的各种资源,促进区域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区域的经济发展。对此,陈教授指出,各个区域有着不同的利益,从长远来看,通过立法手段协调区域内的不同利益,是最为有效、最具稳定性的。他主张各区域要加强立法沟通,减少区域内的法制差异,强调立法协作重要性的同时,陈教授也强调了区域执法协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当前区域执法协作的效果仍有待改进,执法力度“一地松一地紧”的现象仍然存在,使得区域一体化的效果打了折扣。最后,陈教授对我国区域立法协作提出了展望,他说:欧盟作为主权国家之间的结合,其成员国之间的立法协作都能够做的十分完善,而我国作为单一制的主权国家,一定能够在这方面做得更好。
李扬教授讲学
其次,李扬教授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表演讲。李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的有力武器,日本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美国也积极拿起知识产权的武器来维护其利益。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我国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得到了不少教训,由此,国家也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只有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有效地鼓励与保护创新,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李教授进一步指出,知识产权的问题,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外贸企业,往往容易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受制于人。因此,李教授呼吁各界关注知识产权领域,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
互动环节
最后,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积极发问,有同学提出“如何平衡知识产权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同学提出“知识产权背后的法理有哪些内涵?”;有同学提出“为了适应区域协作一体化的趋势,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否应该作出调整?”。对于同学们的各种问题,两位教授都给予了耐心的解答,现场气氛十分融洽、相当活跃。
最后,由朱最新老师对本次讲座作总结,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附:陈俊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立法学、法理学。1992年、1999年、2002年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与同年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7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扬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法方向学科带头人。1990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就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后;2005-2006受聘担任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院教授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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