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2日 00:00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 来源:

广东省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座谈会召开

2014年10月1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委、内司委、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省法制办、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负责人出席会议。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朱最新教授、研究员潘高峰副教授出席会议。会上,基地常务副主任朱最新教授代表基地主任石佑启副校长介绍了我校地方立法人才培养情况,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关注。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指出,广东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的缺乏,人才结构分布存在的缺陷与人才培养培训的缺失,严重不适应科学立法的要求,不适应“较大市”对地方立法的需求,影响并制约着立法质量的提高与科学立法的实现。

黄龙云表示,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省人大常委会将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组织在全省启动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的调查研究,并赴兄弟省市“取经”,在调研成果基础上做好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

黄龙云建议,广东高校要积极探索地方立法人才培养新模式和新方法,推动现行的法学教学理念的与时俱进,从仅强调培养学生法官式或律师式思维的诉讼性人才的教育模式,发展为培养具有公共政策考量的决策立法型人才的教育模式,使得学生不仅能胜任法官、检察官、诉讼律师等传统法律事务,也能胜任地方人大、行政机关的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决策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