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会议,基地副主任朱最新教授出席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40 作者:羊城晚报 编辑:李慧 审核: 来源:羊城晚报

 2016年4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暨法规审查批准后点评会议,邀请9个地方立法研究基地、12所与新获得立法权的市建立合作关系的高校负责人以及立法咨询专家对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进行点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这是继佛山、中山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三部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针对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上游治山、下游治污”理念,重点解决“治什么、怎么治、谁来治”三个问题,并规定建立西枝江定期评估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设立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而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限制的上游地区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补偿。

张广宁表示,设区的市立法要正确把握立法权限,坚守“不抵触”底线,在制定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三个权限进行,决不能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省里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广外地方立法基地副主任朱最新教应邀出席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