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主任石佑启教授受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1日 11:38 作者: 编辑:晏婧 审核: 来源: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3号)精神,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聘任董皞等6名专家学者、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等6家律师事务所为省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省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服务工作,由省法制办负责。 

  附件:省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