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2018年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年会暨“新时代港澳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中山大学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山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承办,华南理工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中心协办。来自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等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朱最新教授、杨治坤副教授和潘高峰副教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开幕式、大会主题报告和四个分主题报告三部分展开研讨。
中心副主任朱最新教授主持会议第一单元研讨。本单元围绕“港澳基本法实施的回顾与前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伍俐斌副教授以“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外缔结条约的法律依据”为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黎沛文副研究员以“论基本法中的表达自由及其行使界限:以香港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倒插国旗案为切入点”为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叶一舟副研究员以“改革开放与香港的法治秩序”为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陈雪珍博士以“香港特区法院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为题分别做了分主题报告。暨南大学法学院李杏杏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刘诚副教授对本单元的发言作了点评。
会议第三单元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思考”展开,中心潘高峰副教授以“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共同体法律制度思考”为题做了分主题报告。本单元还有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覃源硕士研究生、暨南大学法学院沈太霞副教授、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张科讲师分别以“粤港澳大湾区跨域治理的法治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宪法学审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秩序:从有序多元到湾区共同法”、 “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共同体法律制度思考”为题做了报告。本单元分报告由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伍俐斌副教授主持,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张颖助理研究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赵桃桃助理教授以及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澳门法制研究中心王轩讲师对发言作了点评。
大会合影
本次年会还就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的增补事宜进行了投票表决,决定增补王禹为研究会常务理事,增补卢雯雯、底高扬、张强等15人为研究会理事。会议也宣布了明年年会的举办地点与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