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联席会议在广外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08:59 作者: 编辑:王丽 审核: 来源:

 

   2018年12月21日,“2018广东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联席会议”在我校召开。本次会议由广东省委办公厅文电法规处、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广东社会科学》、《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的领导、专家、学者共计27人参加了本次联席会议。

第一单元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陈平处长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石佑启教授致辞。石校长在致辞中对省委办公厅、教育厅以及各位专家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应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时代需求和全国各地成立30余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竞争现实,广东四家党内法规中心下一步应当找准自身定位,从分散走向协同、从个体走向联盟、从单纯学术会议交流走向学科建设、教材撰写和人才培养培训全面合作的发展模式,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应当发挥“对上接好天线,对下接地气”的作用,推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不断发展。

   

石佑启校长致辞

省委办公厅文电法规处张和志处长在致辞中表示,2018年各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效显著、成果丰富, 希望各中心2019年将继续推进党内法规研究,进一步补齐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短板,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细化研究重点,在全国形成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张和志处长致辞

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欧阳谦处长在发言中表示,2018年各中心取得的成果与省委办公厅的领导和协调,以及各高校领导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 2019年将指导各中心增强研究的系统性,树立研究品牌,拓宽研究成果展示与运用渠道,搭建更多的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高校研究中心与实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

 

欧阳谦处长作报告

在第二单元各研究中心汇报环节,华南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薛刚凌主任在发言中指出,党内法规研究目前最重要的是基础理论研究,如党内法规调整对象、党内法规容错机制问题等,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才能做出经得起批判的学问。暨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高轩副主任汇报了暨大中心2018年的工作情况,2018年获批11项研究课题,发表相关成果20项,设置党内法规研究硕士、博士研究方向,在党内法规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等领域展开探讨;2019将进一步研究党内法规制定和实施中的问题,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加强与全国高校的学习交流,拓宽视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杨治坤副主任汇报了广外中心2018年工作,中心获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六项,发表17篇学术论文并获得《新华文摘》等权威期刊转载,发表多篇决策咨询报告,并开展了党内法规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2019年将在学术上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基础性问题研究,筹备成立广东省法学会党内法学研究会,打造党内法规学术机构共同体,在人才培养上设置党内法规专业研究生招生方向。深圳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谷志军副主任汇报了深大中心2018年的工作情况。该中心在人才引进上增加5个编制,已经引进4名年轻学者,构建高水平人才队伍,并加强经费保障;获批三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17篇学术论文;2019年将强化与实务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研究。

 

四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负责人作报告

第三单元是座谈环节。广东省社科联秘书长叶金宝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党内法规研究必须注重与实务部门的交流,这样才能保障学术成果的高质量,第一要注意党内法规精细化,应当清晰明确;第二要注意针对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三要注意救济性,要在党内法规中构建救济渠道。《广东社会科学》总编江中孝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当前党内法规研究领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还不多,党内法规研究要提升质量必须针对实践中的问题,尤其要注意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研究,这样才能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华南师范大学学报》主编王建平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党内法规研究学术性应该提高,要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提炼文章的学术性,加强法理分析、学理论证,注意论证的充分性和逻辑的严谨性,不能把学术文章写成领导讲话稿。

叶金宝研究员、江中孝总编、王建平主编作报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石佑启校长对联席会议作了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效率高,内容丰富,党内法规研究发展前景良好,但也任务艰巨,希望各中心共同努力,推出更好的学术成果,为党内法规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与会嘉宾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