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粤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惠州召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 22:40 作者: 编辑: 审核: 来源:

10月31日,鲁粤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惠州举行,此次年会由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与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惠州学院)法治建设与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承办,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协办。鲁粤两地专家学者70余人围绕“大湾区建设与地方立法”展开深入探讨。

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朱最新教授主持,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政法学院校长吕涛教授,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张仲会,惠州学院副校长曹建忠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等领导出席开幕式。曹建忠副校长、吕涛会长、张仲会副会长分别代表惠州学院、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致辞。

第一场主题讨论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常廷彬教授和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张玉东副教授主持,四位专家学者围绕“区域协调发展与地方立法”展开发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杨治坤教授就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障碍及其破解路径进行了介绍,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王权典教授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立法讲授区域发展“飞地经济”合作模式的立法调整,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刘康磊副教授谈论黄河流域协同立法的背景、模式及问题面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谢宇博士以中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治路径—“中央权力行使指南”的提出为题作分析,广东省委党校周菊副教授讲授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路径。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教授、韶关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陈军教授、惠州学院政法学院袁文峰教授三位与谈人就四位报告人的发言内容进行点评,对区域发展协同立法、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等热点问题进行与谈和阐述。 

第二场主题讨论围绕“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展开,由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邓世豹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杨曙光教授主持,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李继刚副教授向大家讲解立法中过渡条款的类型与完善,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张玉洁博士讲授规范性文件立法审查制度的实践反思与规则修正,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马波教授介绍环境法律塑造:立法目的、法律制度与立法技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陈尚龙提出关于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地方立法问题,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刘浩讲解地方立法合法性审查标准的统一构建。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王洪礼副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永鸿教授、五邑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继远教授三位与谈人就地方立法目的、立法技术、地方立法的合法性审查要求等内容进行了交流探讨。

闭幕式由惠州学院法治建设与公共决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易清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黄喆宣读增补理事与获奖论文名单。基地谢宇博士提交的《中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治路径——“中央权力行使指南”的提出》荣获一等奖、杨治坤教授提交的《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障碍及其破解路径》,李杰博士提交的《重大疫情应对中村居委会管控行为的立法调整》荣获二等奖,研究生林娇、徐洁荧、姚静营、林晓分别获得三等奖。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永鸿作会议总结。两位专家对参会领导、专家和会议承办方表示感谢,并对区域协调发展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两个专题发言进行了总结,希望通过大家的广泛交流,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立法,为地方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基地参会人员合影

大会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