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为原则,为广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助力广东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中心主任朱最新教授接受了南方都市报记者专访,并就建立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条例》的广东特色等问题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朱最新主任认为,《条例》立足广东实际,重点解决当前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广东特色。
首先,在区域区际交流合作机制方面。《条例》提出,要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
“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在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是广东乃至国家创新、人才、技术等要素富集的高地,是未来知识产权产出的重要区域。”朱最新主任认为,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试验区,有必要围绕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保护强省为目标,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的融合,高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其次,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智能化建设方面。《条例》规定要加强智能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保护方式。而这一规定有赖于广东省依托“数字政府”改革,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启动了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
另外,《条例》中还有关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要求引导老字号商事主体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朱最新主任指出,广东拥有众多“老字号”企业,这些“老字号”蕴含着广东传统文化的内涵,凝聚着独特的历史价值,承载着百姓的情感和记忆。而知识产权保护不会、不够是造成“老字号”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有必要在法规上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和引领。
《条例》还强调新领域新业态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要求探索开展新领域新业态以及岭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互联网、赛事转播和直播、中医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对此,朱最新主任指出,新领域新业态是广东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使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时俱进,既是国家的明确要求,也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更好满足新领域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加强岭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则是弘扬岭南特色文化、推动广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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