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佑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意蕴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9:06 作者: 编辑: 审核: 来源:https://epaper.southcn.com/nfd

■石佑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沿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走向共同富裕,彰显了社会主义特质和中国特色,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坚持良法善治。

   党的领导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致力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与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内在契合性,坚持党的领导能够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根本在于党的坚强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要求。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强大合力,有效防范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以人民为中心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立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开拓事业新局面,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立场。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掠夺扩张的现代化的老路,从一开始就着眼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既反映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也体现了中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宏伟愿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共同富裕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其终极境界是在社会全面进步基础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重要奋斗目标。

   高质量发展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共同富裕没有捷径可走,必须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有序推进,必须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内在一致性,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件,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用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诉求更多表现为对高质量发展的追求。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缩小区域、城乡、居民收入和财富差距,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效率与公平兼顾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原则

   坚持效率和公平相统一是中国式现代化应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考虑的重要命题。共同富裕既要把“蛋糕”做大,这对效率提出了要求;又要把“蛋糕”分好,这对公平提出了要求。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分好“蛋糕”,而且要做大“蛋糕”,坚持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并举,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把“蛋糕”分好,找到一条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发展路径。有四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实现共同富裕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体现公平正义。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是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把共同富裕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规划中,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三是实现共同富裕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要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效率与公平、增长与共享实现更好的平衡。四是实现共同富裕不单纯是分配问题或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必须着眼全局,从统筹社会生产各方面、协调发展各领域的立场出发,在效率与公平的平衡中谋划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之策。

   良法善治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良法善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义和价值追求,是助力和保障共同富裕的制度根基和强大力量,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和必然选择。一是以良法善治保障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在法治框架内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促进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前提下,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构建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的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二是以良法善治保障公共产品供给的均衡性。用法治方式保障公共产品的均衡有效供给,健全和完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权、健康权、居住权、社会保障权等,把牢共同富裕的底线标准,维护共同富裕的底线公平。三是以良法善治保障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积极作用,确保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无论是市场规律还是政府规制,都可以在良法善治层面达成统一,将市场规律转化成法律制度,再由政府执行法律、依法办事,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法治轨道上促进资源的优质高效配置和有效利用。必须加快构建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保障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者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原文首发于《南方日报》2023320 A07版理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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