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南方日报》第A07版:专题刊发“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法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7月起施行, 广佛实践为全国探索协同立法经验”。
作为广佛推进同城化以来首个具有实际意义的立法项目,《条例》针对广佛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依法规范,并于2023年3月30日获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在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方面,广佛走在了前列。
广东省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朱最新表示,广佛协同立法有助于推进区域一体化。2010年,我国第一条跨市域地铁线路——广佛地铁开通。从开通之初日均客流不足10万人次,到现在日均近60万人次。截至目前,广佛两地有3条地铁相连相通,未来,广佛两地共建18条城市轨道。面对日益增多的跨市轨道交通,相应的法律制度存在空白区。在实践中,广佛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营运、执法等问题基本上是以“一事一议”方式来解决。
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通过整合广佛两地立法资源优势,不仅在轨道交通管理方面确立了不少相同的规则,而且在互联互通的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建设、营运、应急等方面确立了一系列衔接规则,为广佛轨道交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对落实和推动广佛地铁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广佛同城化发展进程中,基于行政区划分割等多重因素,迫切需要订立规则消除行政壁垒、市场分割等“绊脚石”。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是在尊重既有利益格局、确保区域整体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平等协商,并以各方都能理性接受的方式协调各方利益,达成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广佛利益在轨道交通方面的动态均衡,不仅有助于推动广佛地铁一体化发展,而且为广佛同城化发展中其他领域的协同立法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法治示范意义。
通过这种协同立法,加强立法沟通协调、整合区域立法资源,共同研究解决区域协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将有力助推城市群(区域)各领域一体化,形成一体化的创新合力,不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文字来源:南方日报https://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2305/25/content_10061844.html?from=weChat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