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东教授新著: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6:27 作者: 编辑: 审核: 来源:

本书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发达国家环境金融法律政策研究及中国的选择15YJCZH050等课题的研究成果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为全球共同关注。运用金融机制助力解决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气候变化等在内的一系列资源环境生态问题乃至社会与治理问题,是绿色可持续金融的重点和价值所在。绿色可持续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范式,考虑了传统上未纳入金融和经济参数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其在早期一般称相对狭义的环境金融,我国目前使用较多的是绿色金融。如何在国际视域下、从法律政策的视角、以跨学科交叉综合的方法对绿色可持续金融进行系统分析研究,从而构建绿色可持续金融的长效机制,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也是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本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基础理论研究。本书第一章分析阐述了绿色可持续金融的缘起、相关概念、内涵特点、法律政策体系内容,以及金融机制运用于资源环境保护法的意义与环节,为进一步分析研究国内外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提供基础理论。

二是发达国家或地区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实践与经验研究。选取了欧盟、卢森堡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作为研究对象,为我国完善制定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进一步深化发展绿色可持续金融提供经验借鉴。本书第二章主要结合《欧洲绿色协议》《欧盟可持续增长金融行动计划》《分类法条例》《授权法案》等法律政策文件,对欧盟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举措以及欧盟实施绿色可持续金融的方向、行动计划、分类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本书第三章主要对卢森堡发展绿色可持续金融的基础条件、目标、战略、关键举措、贡献成效、路线建议等进行介绍和分析研究。本书第四章主要对我国香港地区实施绿色可持续金融的背景、工作机制、策略计划、政府示范引领、激励机制、标准认定等法律政策与实践进行了分析研究。

三是对我国内地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检视。本书第五章主要对我国内地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梳理分析,以及重点以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广东省广州市和浙江省湖州市为例,通过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等对广州市、湖州市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本书第六章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对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关联性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

四是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完善构建提出建议。本书第七章主要结合前文的分析研究,从目标内涵、供给需求、责任约束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标准认定、评估认证、规则对接、国际合作等方面,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完善构建提出建议,以期对保护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所裨益。

 

内容简介

本书结合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系统阐述了绿色可持续金融的缘起及其法律政策体系,分析研究了欧盟、卢森堡和我国香港地区实施绿色可持续金融的目标方向、路径举措等内容,检视了我国内地绿色可持续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法律政策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提出了完善构建的建议。本书成果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基础理论,完善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制定修改,以及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实践。

 

作者简介

 

古小东,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部副部长、黄埔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教授,区域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大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研究员。兼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咨询专家,广东省农业对外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广州市绿色金融专家库专家,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专家顾问,广州肇庆、河源、江西赣江新区等地仲裁机构仲裁员。

主要从事经济法律政策、资源环境法律政策、海洋法律政策、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一等资助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5项;立法起草项目和政府部门委托课题等30余项;出版《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研究》(人民出版社)、《陆海统筹背景下海岸带管理立法研究》(科学出版社)等著作;发表SCICSSCI等学术论文50余篇,部分论文为ESI高被引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