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作 | 古小东等:粤港澳大湾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差异与衔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9日 15:23 作者: 编辑: 审核: 来源:

作者简介:古小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区域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林俭思,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王业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城市与环境研究》(CSSCI来源期刊)2023年第3

古小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区域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摘要:环境标准是环境管理的核心。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如标准的分类分级、标准更新与实施周期、污染物项目界定和浓度限值、污染物指标取值时间选取、容许污染物超标的次数、气态污染物状态选取、空气质量评价方式等。为推进环境协同治理和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共建优质生活圈,有必要推进大湾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鉴于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衔接缺乏协调机制,建议完善大湾区空气质量协同治理机构,成立大湾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专门小组,在三地各自标准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并使用统一的大湾区空气质量评价方式。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衔接;协同治理;区域法治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