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第五分论坛在广外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逸林假日酒店)行实致远厅举办,分论坛主题为“法典编辑的理论与实践”。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易有禄和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李婉琳担任主持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易有禄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李婉琳
一、发言环节
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于海涌作了题为“民法典立法的成功与缺憾”的发言,提出在立法体例上,民商合一理念未能得到体现;在立法程序上,人格权独立成编存在法工委越权、立法程序任意性等问题;债编的缺席拷问着法典的体系性与逻辑性;监护制度遗留于总则中,导致民事权利章存在大量无法使用的宣示条款,因而其制度安排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于海涌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管华作了题为“教育法‘适度法典化’的规范选择”的发言,提出在我国现行涉“教育”的法律规范中,存在入典争议的主要是法律责任意义上的“教育”规范、宣传教育规范、在职人员教育规范、国民教育规范以及特定类型的教育规范。进而运用宪法依据、民法典编纂经验及行业法范式三条判断标准,得出上述五种规范中应纳入教育法典的规范类型,从而破解教育法典编纂的规范选择难题。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管华
大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何旭昭作了题为“教育法典编纂背景下义务教育财政立法研究”的发言,从义务教育经费挪用现象谈起,提出当前我国教育财政法律体系尚存在条款模糊、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在教育法典立法宗旨与原则的指导下,努力推动教育财政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的教育财政管理体系,提升社会公众对教育财政法治化的认识,以提高财政使用效率,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推动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大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何旭昭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张琳琳作题为“以系统观念推进劳动法典编纂”的发言,提出劳动法典的编纂要遵循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从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上探讨法典的架构、体例、效力和位阶等问题。以系统观念明晰劳动法典的编纂思路,渐进优化法典内容,构建竞争与协同发展的劳动关系模式。在立法路径选择上,要立足劳动法自身演进规律,加强与其他部门法的系统链接,以单行法和政策保持法典的开放,促进劳动法典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张琳琳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与外语学院副教授张振宇作了题为“‘双碳’目标下林业碳汇交易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立法表达”的发言,提出林业碳汇交易对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需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当前林业碳汇交易仍存在权属不明确、交易成本高、监管不健全等问题,可通过在法典中规范林业碳汇交易,明确法律定位,健全交易制度,优化监督机制,并与林权改革、碳市场协调来加以规范。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与外语学院副教授张振宇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校聘副教授石逸群作了题为“从相对到融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公法与私法”的发言,提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需在宪法环境条款基础上,整合“生态”与“环境”概念,明确宪法与生态法律规范的关系。编纂过程要实现公私法从相对到融贯的转变,通过梳理环境公法规范、分析公民环境权利属性,并在后法典化时代确保实施的合宪性。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校聘副教授石逸群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张泽宇作了题为“论行政基本法典中的行政权利”的发言,指出在未来行政基本法典编纂的过程中,应专门设立“行政权利”章节,确立行政权利的法律规范和价值框架,以此推动行政法体系的整合。他对行政权利的规范意涵进行了界定,并提出需要构建一个分层次、分类别的行政权利体系。他认为立法工作应清晰定义这些权利的边界和内涵,并确保法律规范能够灵活适应社会变迁,有效应对新挑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张泽宇
二、评议环节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黄泽勇对于海涌、管华、何旭昭、张琳琳四位的发言进行了评议。黄教授认为于海涌老师对民法典的批判会推动新的进步;指出管华、何旭昭两位老师对教育法典的研究抓住了关键问题,很有研究价值;认为张琳琳老师的发言架构清晰、脉络流畅,但以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劳动法典编纂的立法目标仍需商榷。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黄泽勇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对张振宇、石逸群、张泽宇三位的发言进行了评议。陈教授结合自己参与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的实践经验,指出张振宇、石逸群老师的选题具有学术价值,但还需要结合法典编纂的现实情况加以考量;认为张泽宇老师的论文结构清晰,但不宜置于行政法典的背景下讨论,建议直接围绕行政权利的规范构造进行研究。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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