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业教授等在《新疆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发表论文《行政警示行为:数字时代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43 作者: 编辑:晏婧 审核: 来源:

王春业教授等在《新疆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发表论文《行政警示行为:数字时代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的构建》。论文指出,行政警示行为是一种新型行政行为,是通过大数据精准预测对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行为。加强数字时代风险的治理,是行政警示行为构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条件;而数字技术的精准预测,为构建具有预防功能的行政警示行为提供了技术条件。行政警示行为以提醒性告知为前置程序,以效力待定为其效力特征。要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构建行政警示行为。通过行政警示行为,使得行政机关能够提前介入并作出相应处理,将更多的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