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8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七次会员大会暨2024年学术年会在中山大学召开。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山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承办,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基地(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共建)协办。

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合照
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理事149人、常务理事40人,刘文静当选第七届理事会会长,邓剑光、孔繁华、林振华、刘诚、卢护锋、邱新、宋明、杨桦、朱孔武当选副会长,吴堉琳当选秘书长,彭箫剑当选副秘书长。聘请刘恒为名誉会长,石佑启、薛刚凌、崔卓兰、董皞、金自宁、肖志雄、张占忠、付洪林、夏伏阳担任顾问。

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
主题报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桦教授主持。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林振华以“行政审判的前沿问题研究”为题,指出了数字法治时代关于行政审判面临的十个新问题,并提出系统推进行政数字法治的建议。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戴激涛教授以“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执法合作的软法路径”为题,阐释了软法在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执法合作中的规范价值,并在剖析京津冀都市圈执法协作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执法合作的软法路径。

杨桦教授
第二单元“行政争议化解”主题研讨,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春业教授主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家勋以“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适法化”为题进行发言,指出在适法改造过程中应以法律监督吸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法治内核,让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检察的效果而非目的而存在。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明超以“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属性辨析”为题,揭示行政复议调解书具有“作为合意结案方式”“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结果”“作为执行依据”三重规范属性,指出行政复议调解书的作出规则、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方式需要在规范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广州商学院外国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许顺福以“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实践效能分析”为题,认为实行新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发挥调解独特的实质性化解争议的重要作用是贯彻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体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助理殷振鑫以“市场主体登记司法审查的标准厘定与规则构建初探”为题,剖析了市场主体登记司法审查的“混沌状态”,并提出了厘清市场主体登记司法审查标准的方案。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护锋、广东省司法厅行政应诉处副处长简方勇、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教授柳建启分别从不同视角,对上述发言作出了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