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先生/女士:
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定于2016年11月5日举行。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承办。诚邀您参加会议。
一、会议主题
“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立法创新与发展研究
二、论文提交及截止日期
与会人员可围绕以下内容提交论文,题目自定:
1.“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立法制度创新
2.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立法完善
3.地方立法精细化与特色化发展
4.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改革
2016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qyythgdufs @163.com
三、会议安排
1.2016年10月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将对按时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奖。2016年10月20日以后提交论文将不纳入评奖范围,会长、副会长的论文原则上不纳入评奖范围。会议论文将择优在《区域法治与地方立法研究》(以书代刊)发表,如有不方便发表的,请在来文时注明。
2.会议不收会务费,11月5日中午会议安排用餐,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均自理。
四、报到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地点:
市外人员:2016年11月4日自主入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逸林酒店,雷总13556118877),保利山庄酒店(020-6113 6636 )或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干训楼(020-36641900)。也可以请会务组代订房间。
市内人员:2016年11月5日8:20-8:50;报到地点: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九教学楼(MBA教育中心)一楼。会议上午9:00开始。
2.到达会议地点的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九教学楼(MBA教育中心)103会议室(白云区丛云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门)召开会议
公交:财税学院站, 76路、803路、803A路、798路
地铁:江夏站(沿云城东路步行至丛云路,共1.5公里,约20分钟)
自驾:白云区丛云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门
五、回执
与会人员请务必于2016年10月20日前电话、短信、邮件或者传真告知,以便确定与会人数,安排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晏婧 15011757825 邓豪 18826417841
传 真: 020-36635583
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
2016年9月30日
年会论文编辑规范
1.文档格式
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并严格按照本编辑规范排版,否则不予收录。
2.论文题目
正标题黑体加粗四号字,居中排列;副标题黑体小四号字,居右排列。
3.作者姓名
作者姓名宋体加粗五号字,居中排列;多个作者姓名之间空出1字符。
4.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附摘要(不超过300字)和3-5个关键词,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摘要、关键词标题及冒号黑体加粗五号字,内容仿宋五号字。
5. 一、二、三级标题和正文
一级标题一、二、三……黑体加粗五号字,居中排列;二级标题(一)(二)(三)……宋体加粗五号字,首行均缩进2字符;三级标题1. 2. 3. ……宋体五号字,首行均缩进2字符;正文中文宋体五号字,英文Times New Roman五号字。
6.行距
正文统一行距20磅;论文题目与作者姓名之间、作者姓名与摘要之间、关键词与正文之间、一级标题与正文之间,均空一行。
7.注释
(1)如果论文存在项目来源,在题目后(如果有副标题,即在副标题后)以脚注注明;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所在单位(含邮编)、职称(职务)、学位等个人信息,在篇首作者姓名后(如果有多个作者,即在最后一个作者姓名后)以脚注注明。脚注用自定义标记“*”、“**”依次表示,标记后与脚注内容之间空一格。脚注内容中文宋体小五号字,英文、数字Times New Roman小五号字,单倍行距。
(2)脚注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功能添加,以①②③……连续标记,标记后与脚注内容之间空一格。每页重新编号,脚注内容中文宋体小五号字,英文、数字Times New Roman小五号字,单倍行距。
(3)引用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书名,引用论文集的,还应有所引篇名及其所属论文集名)、出版者、出版年、卷次、页码。举例:
应松年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
洪谦:《论逻辑经验主义》,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89页。
[奥] 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66页。
程迈:《软法概念的构造与功能》,载罗豪才主编:《软法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9页。
刘文静:《行政公开的理论基础与宪法依据》,载广东省法学会编:《岭南法学研究》2005年第1辑,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页。
刘雄智:《地方政府横向合作关系的行政法思考——以跨地区型公共事务治理为视角》,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
(4)引用期刊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刊名、年、期(卷)。举例:
姜明安:《审视行政强制法立法》,载《中国法律》2010年第2期。
(5)引用报纸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的报纸名、出版日期。举例:
刘德良:《信息自由与依法治网的考量》,载《法制日报》 2010年 1月 26 日 。
(6)引用电子文献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章名、文章互联网地址、访问时间。举例:
赫尔穆特·沃尔曼:《德国地方自治》,载法治政府网,http://law.china.cn/lecture/txt/2000-10/11/content_1811538.htm,访问时间: 2010 年 5月 25 日 。
(7)引用外文文献的,依照该文种习惯注释。举例:
L.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43.
See Roscoe Pound, The Spirit of the Common Law, New Brunswick: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9, pp. 179-180.
Joseph Raz, “Legal Principles and The Limits of Law”, 81 Yale Law Journal(1972), p.839.
8.联系方式
全文后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