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粤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0:11 作者: 编辑:晏婧 审核: 来源:

尊敬的       /女士: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以来,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面临诸多新的重大课题和难题。为此,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定于20171014日在山东济南联合举办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聚焦“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展开学术探讨。鉴于您对地方立法及相关问题的长期关注,诚挚邀请您拨冗参加本次会议。

有关会议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主题

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研究

主要围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的地方立法问题、民间规范相关问题以及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关系问题展开研究,题目自拟。

二、论文、回执提交日期

请参会学者将论文与回执2017925日前发到会务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年会论文”;论文word文档标题格式:“姓名:论文标题”;回执请粘贴为邮件正文,不要使用附件形式。

请广东的学者将论文与回执发送至:qyythgdufs@163.com

请山东的学者将论文与回执发送至:sdlifa@126.com

三、论文评选及奖励

1主办方将对915日前提交的论文进行评选,并予以奖励。

2915日以后提交论文将不纳入评奖范围。

3、会长、副会长的论文原则上不纳入评奖范围。

4、会议论文将择优发表(以书代刊),如不方便发表,请在来文时注明。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举行时间:20171014日(周六)全天,报到时间:1013日。

会议地点:学府大酒店三楼明德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路6(经十路与千佛山路路口)

五、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会议费;交通、住宿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广东的联系人: 晏  婧:15011757825  朱最新:15360437418

山东的联系人:  刘尚华:13688609686  相焕伟:15866688258

      

   附件【鲁、粤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回执

                         

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    

                                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代章)

20178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