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暨第七届“中国法治论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0:17 作者: 编辑:晏婧 审核: 来源: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8年举行第七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3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611日至2015123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六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由学校统一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

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甘锦新同志校内邮箱。

3. 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 上述材料2018615日提交至科研处,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第七届“中国法治论坛”征文公告

第七届钱端升奖颁奖大会将于201812月举行,第七届“中国法治论坛”也将同时举行,论坛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现面向全国征文,经专家评选的优秀论文作者将被邀请参加第七届钱端升奖颁奖大会暨第七届“中国法治论坛”。征文必须为未发表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格式见附件),请于2018915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甘锦新同志校内邮箱。

六、联系方式

邓慧儿、甘锦新

86318201/8201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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