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我校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经费原则上由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资助,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三)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关于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分二十一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文学语言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自主选定重点发展或重点扶持的学科组织申报。
(二)关于成果形式
学科共建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其中,“论文”须包括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且内容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一个项目建议单独选定一种成果形式。
(三)关于申报人资格
我校限额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在研各类省级、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五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
3、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原则上博士生导师、副省级以上研究机构专职研究员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
(四)关于申报、立项数量
本年度学科共建项目学校限额18项,每单位限额申报1项。
(五)关于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项目经费一次性划拨到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六)关于申报方式(重要,请认真阅读)
1、初评
请各单位将推荐老师的《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及本单位推荐一览表(附件2,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本单位科研负责人签名)于11月2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纸质版及电子版均要,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待科研处组织专家遴选后,再通知单位组织申请人上系统填写。
2、最终申报
学校推荐申报的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请马上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及要求详见附件说明(附件3)。
填写项目申报系统时,请填写正确的学校代码“11846”,“项目类别”请选择“学科共建”。科研处将在11月29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请查看科研处反馈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查看方式:进入界面——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反馈意见(红色小信封)。
(七)关于材料报送
最终《申请书》必须由系统打印,一式6份,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于11月30日前,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逾期视为弃权。
科研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