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我校正式开始国家社科项目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指导工作,积极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进行申报指导。请各位老师使用新版《国家社科项目申请书》(2018年12月修订版,附件1)、《论证活页》(附件2)和《国家社科项目学科代码》(附件3),原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作废。
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附件4),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学科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项目分类和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5)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6)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通过我省组织的结项顺利提交结项材料至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注意,后者具体日期以我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至全国社科规划办时间为准,一般情况需要提前3月左右提交结项至我校科研处。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于2018年6-9月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0、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六、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申报者提交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年12月版)和《活页》,《论证活页》需两张A3纸,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论证严格按照表头提纲写。
2、科研处根据国家文件,制定了《国家社科申请书填写说明》(附件7)及《国家社科论证活页填写说明》(附件8),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并于提交最终申报材料时,提交本单位《国家社科项目三级形式审查表》(附件9)。
3、申请书表二论证部分参照表头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除“研究基础”填在表三外,本表内容与《活页》内容一致。
4、申请书表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部分,也要按照表头提纲撰写,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形式、篇数(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活页》对应。
5、《活页》中不能填写成果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只注明成果形式、篇数、第几作者即可。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正确方式举例如下:
《xxxxxxx》,论文,核心,第一作者。
《xxxxxxx》,著作,一级出版社出版,独著。
6、《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7、经费预算部分,间接经费占项目总经费的30%,直接经费为70%。
8、年度经费预算为直接经费总额,不包括间接经费。
七、2019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遴选指导会议安排
国家社科项目校内限项,科研处将组织各学科遴选指导会,语言学组于2019年1月17号下午召开,外国文学组于2019年1月20日上午召开,其他学科于2019年1月22日上午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勤遴选会议,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学校申报具体工作进度安排见下表,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事项 |
提交时间 |
材料要求 |
提交形式 |
2019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遴选指导会议安排 |
2019年1月10日下午五点前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科研处要预审形式并制作材料提前给专家) |
只需以下电子版材料: 国家社科申请书(无需活页,以“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单位申报一览表(附件10)。 |
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特别注意:参加国家社科项目最终申报的老师,本次指导必须提交材料。 |
最终申报 |
2019年2月24日集中收取申报材料(北校区文印室开放) |
1、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一式8份,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8份活页统一夹在第一份申请书内; 2、电子版材料:上述《申请书》和《活页》(申报书以“广外+申请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广外+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以及各单位申报一览表; 3、纸质并签名的本单位《国家社科项目三级形式审查表》。 |
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
所有高层次项目申报附件可至http://kyc.gdufs.edu.cn/info/1013/2071.htm 下载
联系人:姚妍晶
联系电话:3620(7045)
科研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