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度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3日 15:19 作者: 编辑:骆雪妮 审核: 来源: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待批稿)(附件1),为积极引导教师投入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学校现组织2019年度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一)省级项目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附件2)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省级教改项目学校限额推荐22项,一般类教改项目所占本校教改项目总体比例须不低于70%。项目资助标准参照学校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各单位综合类教改项目限推荐1项;一般类教改项目限推荐2项

(二)校级项目

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分重点(8项)、一般项目(12项)两类。校级立项要求见附件3。

省级教改项目校内验收结项标准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标准详见附件4。项目资助标准参照学校相关项目管理规定。

二、推荐要求

(一)省级教改项目推荐要求

1. 省级推荐项目不要求一定是校级立项项目,但必须得到学校充分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且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评估与认证、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新师范、新工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2.注重项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学校要注意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推荐比例。

3. 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4.负责人条件。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5. 限制立项的情况。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附件5)。截至本文印发之日,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二)校级教改项目推荐要求

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和全职外教。申请者作为主持人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凡未完成往届教研课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课题。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注重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并能在学校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各类项目一般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可考核的成果。

1.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有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并有较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凡是对高校教学和管理有普遍指导意义,或对我校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高能起到显著或长期的作用,能较好地体现我校办学或教学特色的项目,并可在同类高校中有一定推广和应用价值,可以作为重点项目申报立项。

2.一般项目申请者要求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非通用语种专业除外),并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推荐程序

1. 学院推荐。8月26日前,各学院积极动员教师申报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

2. 学校层面系统申报。8月27日——9月2日,各单位拟推荐的项目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质量工程申报系统中完成系统申报任务。2019年省级项目申报和校级项目申报同时进行。系统将在8月26日前后开放,请留意后续通知。

3. 专家评审。9月16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 9月23日前,提交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确定拟推荐省级项目名单和拟立项校级项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

5. 省厅层面系统填报。根据省厅通知,组织拟推荐省级项目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按网站公告执行。

5. 上报省教育厅。10月10日前,公示通过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正常建设的拟推荐省级项目,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

6. 校级发文。10月10日前,公示通过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正常建设的校级拟立项项目,学校将校级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各单位2019年度省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和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7)1份,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同时还需负责人签字盖章,材料报送截至2019年8月26日项目纸质申报书留学院备查。

2.电子材料:8月27日——9月2日,各单位拟推荐的项目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质量工程申报系统”中完成系统申报任务。2019年省级项目申报和校级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送材料的项目视为无效。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所提交汇总表内列出项目与各项目任务书以及系统中各项目信息是否一致,凡不一致项目不予立项。

(二)工作联系人:朱琳、袁琦,联系电话:36204220、36207051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19年省综合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3. 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

4. 省级教改项目校内验收结项标准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标准

5. 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立结项一览表(2011年以来)

6. 各单位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校级和省级)

7. 教改项目申报任务书(校级和省级封面不同)

                                           教务处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