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定位与目标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00:00 作者: 编辑: 审核: 来源:

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职业人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内容广泛、复杂、易变,没有一部统一、完整的法典,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数量众多,居于各个部门法之首,且它的实体法与程序法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这门必修课程内容的基础是体系化,通过教学,首先应让学生掌握一个明晰的行政法体系和行政法学体系,对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救济法的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同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应用性极强,加强课程内外的互动,强化实践性教学内容,让学生感受到行政法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以及学习、研究和实施行政法的意义,明确行政法在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保护个人与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促进社会发展方面的功能定位,以及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地位与作用,进而彰显行政法的价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在培养法律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塑造法律理念,训练法律技能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故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被教育部规定为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基于此,根据我校重点培养“三高两强”的国际型专业人才的办学定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目标旨在帮助法学院校的学生了解有关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的基本情况,为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及其相关实践方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也为学习和研究其他部门法学提供方法论的支持。为此,系统、深入、有针对性地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前沿问题是本课程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