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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治研究院院长:于安
于安 法学博士,法学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工作室首席专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法学研究院院长和发展法学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法律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特聘咨询专家、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改革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广东省东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长期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担任教职。曾应有关部门的邀请,参与过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工作,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与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政府采购示范法的修订工作。曾经在德国马普公法和国际法研究所、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院和丹麦奥尔胡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习。
在行政法学的研究中,对社会行政法、数字行政法、发展型行政法和德国行政法等方面进行过研究和探索。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和《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报纸上发表文章若干。行政法学方面的代表性文章有:《我国行政法体系建构和结构调整》(载《中国法律评论》2023年第1期)、《论数字行政法——比较法视角的探讨》(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论国家应急基本法的结构调整 ——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为起点》(载《行政法学研究》2020年第3期)、《制定紧急状态法的基本问题》(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4期)、《发展导向型行政法初探》(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治保障研讨会论文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论协调发展导向型行政法》(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论社会行政法》(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论行政廉洁原则的适用》(载《中国法学》2016年第1期)。